因为刚才干过头了吧,现在连起身的力气也没有了看见我在看他,问我:「拍完
了么,干完了么?我可以走了吗?」
「走吧。」
「那我、走了。」可是可能干的第一次比较多吧,MM的精力好象不够,连
爬起来都很累,哈,我有那么厉害么?
「还是,我来扶你吧。」
「好吧。」
「MM……」
「?」
「你的小裤裤不是湿掉了么?那你穿小裤裤么?」
「湿掉就扔啦。」
「真的么?」
「当然……哎,把他上面干净的拿来,帮我擦我下身啊。」
「好吧。」
我一直帮MM擦完下身,穿好牛仔裤和衣服副着MM走出工地(当然是在没
人看见的情况下啦)。
「好了,你回去吧,就等着警察来抓你吧,告诉你,我不会主动的告发你,
我会在……反正我会让你为今天的事情付出惨重的代价!」
我心头一正,好小姑娘,心够狠啊:「老话啊,算了,就让他去吧,你愿意
告诉不告诉是你的事情,你原不员一让警察来抓我也是你的事情,我无所谓的,
走了,88不,应该是3166吧。」
「==」
「?」
MM在我临走时间给了我一个吻,顺便在我耳朵上咬了一下说:「给你留个
记号啊,那,下次再见啦,最好在警局哦。」
呵呵,MM既然你可以给我留个记号,那我也可以给你留个记号哦:「来吧,
快点,我还要回家!」
我决的MM别的地方不好做记号,就仍旧在MM的耳朵上留下了记号:「8
……3166,MM。」
「3166,GG。」
我回到学校都快8点多了,少不了被老师一吨骂,可是我还是记得那个MM
临走时候说的话,就这样我忐忑的过了俩个月。
俩个月后的一天,我听别人说,报子上报道了一个16岁的女孩子,因为救
一个乱穿马路的难孩,被一辆汽车给撞死了,因为身上没有别的能表明她身份的
物件,只能从身体的特征来找寻他的家长,报子写的明白。特征:右耳有一个轻
微的咬伤痕迹,我一看就愣了,不会是他吧,我一看贴在报子上的寻尸启示,不,
不。不会是她,真的不会是她,可是事实,照片特征告诉我,她是真的,那几天,
我饭一点都吃不下去,同学以为我生病了,说真的,我还真的怀念她。
还记得干完MM我不是拍照片了吗,哎……可惜啊,那次后因为没拍完照片,
还有多余的几张,我就拿去和别的同学去拍照片,可恶的是,同学把那桶珍贵的
胶卷给暴光了,我狂日他!!!
所以,到现在为止,她的一切,只是留在我的脑海里,久久不能忘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