拉门在陆佳宜眼前合上,看着毛玻璃内模糊的人影脱下一半裤子,起先还未发觉有何不对劲,伴着那阵水声越来越大,陆佳宜脑中忽闪而过昨夜尴尬的一幕,面庞倏地一热,赶紧溜远去了客厅。
等金煜洗完澡,陆佳宜又跟上他脚步走到卧室门边,直截了当地道出本意:如果可以的话,能不能把你在北城的房子借我住几天?
她既然提出来,就不存在商量的余地,分明是打着要搞定金煜的想法,后者早就心知肚明。
那你告诉我,去北城做什么?他擦着脑袋坐去床上,掀开被子就看见几根歪七扭八的头发丝。
反正早晚得知道,陆佳宜不加遮掩说:我报了全国新歌手大赛,进了北城预赛。
她喜欢唱歌,梦想是做一名歌手,金煜一直都知道,没再同她唱反调,靠在床头抱着胸问:赛场哪个区?
龙湖区。
巧了,这房不借都不行。
陆佳宜从他表情中看出有戏,紧接就听到他松了口:走之前找我。
居然没有刁难她,陆佳宜简直不敢相信,兴奋到手舞足蹈跳起来:金煜,你是第一个支持我去比赛的人,等我进了决赛,回来请你吃饭!
赛事还没个影子,就跟得了大奖似的,小心骄兵必败。
金煜摸摸鼻子,颇为扫兴:那要是没过呢?
笑容在她脸上僵了一下戛然而止,嘴硬道:不可能!
他没什么情绪地点点头:那我拭目以待。
陆佳宜的心情可以说是转瞬明朗,破天荒朝金煜道了句晚安,屁颠屁颠抄着汤碗回家了,大门关上前,嘴里都在哼着歌。
金煜收敛起笑意,躺下床预备休息,刚蒙上被子,一股掺着洗发水花香的体味猛得聚来鼻尖,他情不自禁地嗅了嗅,眼前忽闪过许多画面。
沉睡的意识顷刻烟消云散,唯腹部那股突然烧起的火下不去,起身把平板拿了过来。
直到金光一闪而过脑海,骤然暗下的一刻,他居然看见陆佳宜那张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