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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章(1 / 1)

夜御十男——噗。“你们当真亲眼瞧见了不成?尔等可曾亲眼目睹宣王剜心杀人?”在众多女声中,突然传出一道男声,众人当中站起来一个戴面纱的蓝衣公子,言辞中隐约带着怒意。宋杬卿略一挑眉,这位公子似乎有些义愤填膺。“这倒是……不曾见过。”众人面面相觑,皆一阵哑然。松雨冷哼一声,沉声道:“诸位要学会明辨是非才是,莫要捕风捉影、以讹传讹。”一时间,茶楼内鸦雀无声,众人面露羞愧之色。松雨先朝那簸箕扔了块碎银,后示意李夫子继续,再坐下喝茶。李夫子一喜,忙一拍惊堂木,扬声道:“咳……话说这宣王已是及冠之年,然后院空置许久,不知何时娶夫纳侍?”“宣王一表人才,家财万贯,可谓是一位良配!”底下有人笑道:“李夫子可又是在胡扯了,宣王天生赤瞳,令人胆寒不已,哪家公子敢嫁过去?”“对啊,自古以来,赤瞳便寓意不详,其亲近者或是暴病身亡,或是缠绵病榻,谁敢把自己儿子嫁过去?且宣王自战场回来,一身血气未消,京城的公子都是金枝玉叶,怕是新婚之夜见着了都吓昏过去!”…………宋杬卿听着那些人说的各种理由,似乎一切都归咎于宣王的眼睛,它是血红色的——--------------------有百度,挑了自己觉得合适的。1两=10钱=1000文=200元日更不太可能,隔日更也撑不住,试试三日一更。 一种比山茶花红黄且暗的颜色。许多人害怕与那双眼睛相视,像被幽深之地的猛禽盯上一般,只觉毛骨悚然。但宋杬卿却觉得那双眼睛很漂亮。他望着楼下的街道,微微有些失神。如今战乱平息,百姓安居乐业,似乎一切都很美好。院子里新来的侍儿公公办事时都尽心尽力,从不偷奸斗嘴。母亲和爹爹感情依旧,长姐亦时常往东阳侯府送东西。阿姐在军营里待的时间愈发长了,许是听闻有人想给她做媒,干脆不回家了。至于他自己……没什么好说的,他记性不太好,那天知道剧情后,倒也记下了一些书中的重要剧情点。

虽然他极力在避免走剧情,可是人物关系好像没什么变化。男二依然如书中一般针对他,不过他也都报复回去了。女主似乎对他生了几分兴趣,不过之后应该不会了,也没再给他送东西了。女二可能已经在谋划如何接近他,虽然那边情况与原书有些出入,不过也不是什么大转变。其实……他现在应该怎么做都不会走原身的老路了吧?其一,丞相府的人都挺喜欢他的,身边的人待他都很好。其二,他如今力大无穷,平日里还得注意力道不破坏东西,不用担心原书里“强取豪夺”情节。而且在他看来,男二诸芷儿的手段也就那样,都是些小说里看到过的老套手段,他仔细提防着就是了。其三,他已知晓女二杨拾桑的真实品性,不会听信于他,自然也不会落得毁容的下场。虽然他不太喜欢自己这幅病殃殃的容貌,但总比毁容了遍布红斑好些。远处渐渐传来急促的马蹄声,只见一名士兵骑着马穿过街道,面上带着喜意,腰上系着红绸。她一边甩着马鞭,一边高声让行人退让。看方向,似乎是往皇城那边去的。宋杬卿回过神来,里面话茬已经转到五皇女身上了。“……外祖母又是当朝太傅,本该是太女的最佳人选,只可惜她性情顽劣、不文不武,又极好男色,虽未娶夫,可后院早已美侍成群,还常流连于烟花柳巷之地……”宋杬卿用手撑着脸,想着这五皇女是谁,好像是容贵君生的。容贵君乃当朝太傅嫡子,容貌甚美,堪称国色。他如今是凌帝最喜爱的君侍,连凤君都要避其锋芒,又有皇女傍身,可谓是人生赢家。书里五皇女好像和女主很不对付,在女主和原身玩囚禁小黑屋的时候上跳下窜,弄出不少乱子,然后被女主安了个“蓄意谋反”的罪名领了盒饭。既然是皇帝的女儿,那应该不会真的无能吧?保不齐是韬光养晦呢?最后谁当了皇帝来着?好像没写,原身跳崖后就没内容了。流产不久的原身一袭红衣,在冰冷刺骨的雪夜中跳下悬崖,完美诠释be美学。宋杬卿想到这儿,忍不住叹口气。原身到底是怎么从守卫森严的六皇女府中跑出去,还正好遇上了要去山上寻草药又为人良善的马车主人的?而且马车主人为什么会同意带着一个虚弱的陌生男子去山上?不怕惹祸上身?他十分不解,且大为震撼。休息了阵子,宋杬卿去了琅记书坊,想让琅掌柜留意书生拿过来抵押的书册,或许会有别样的发现。长姐生辰将至,他想送些她喜欢的书册。虽然长姐说过,无论他送什么,她都会很开心。话毕,宋杬卿打算离去。他的脚踩刚踏过门槛,迎面走来一位身着影青长袍的书生。两人相视,宋杬卿听得心中“咯噔”一声——麻烦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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